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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104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上清丸
上清丸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104

国药准字Z450217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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