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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替硝唑含漱液
浓替硝唑含漱液

浓替硝唑含漱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浓替硝唑含漱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73

生产企业: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浓替硝唑含漱液
浓替硝唑含漱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替硝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73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1.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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