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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49

生产企业: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锐丽 (尼美舒利颗粒)
蒙脱石散
蒙脱石散
主要成分

尼美舒利。

本品含蒙脱石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含有二氧化硅(SIO2)应为蒙脱石标示量的55.0%~65.0%,含有二氧化铝(AL2O2)应为蒙脱石标示量的12.0%~25.0^%。辅料为香兰素、葡萄糖、糖精钠。

生产企业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49

国药准字H200463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口服,成人每次1袋(3克),一日3次。儿童1岁以下每日1袋,分3次服;1-2岁每日1-2袋,分3次服;2岁以上每日2-3袋,分3次服,服用时将本品倒入半杯温开水(约50毫升)中混匀快速服完。治疗急性腹泻时剂量应加倍。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少数人可能产生轻度便秘。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药理作用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本品为天然蒙脱石微粒粉剂,具有层纹状结构和非均匀性电荷分布,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病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气体等有极强的固定、抑制作用,使其失去致病作用;此外对消化道黏膜还具有很强的覆盖保护能力,修复、提高黏膜屏障对攻击因子的防御功能,具有平衡正常茵群和局部止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治疗急性腹泻时,应注意纠正脱水。 2.如出现便秘,可减少剂量继续服用。 3.需同服肠道杀菌药时,请咨询医师。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儿童急性腹泻服用本品1天后,慢性腹泻服用2-3天后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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