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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0003

生产企业: 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改善变应性鼻炎引起的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苯环喹溴铵 本品为(S)-1-环戊基-2-[3-((R)-1-甲基-氮杂双环[2.2.2]辛烷基)氧基]-1-苯基乙醇溴化物与其对映异构体1:1的混合物]。 分子式:C21H32BrNO2 分子量:410.40 辅料:氯化钠、苯扎氯铵、盐酸和注射用水。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0003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改善变应性鼻炎引起的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症状。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4次,每次2喷(每侧鼻孔各1喷),疗程为4周(28天)。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伤 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经验有限。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伤 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经验有限。见【注意事项】。 儿科人群 见【儿童用药】。 老年人群 见【老年用药】。 【使用说明】 必须正确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请先清洁鼻腔; 2.取下瓶盖; 3.初次使用时,食指与中指放在药瓶瓶肩处,大拇指放在瓶底,对空快速用力压放5次至喷出均匀细小的气雾;如果喷雾剂停用1天及以上,则在下一次应用时对空快速用力压放2次至喷出均匀细小的气雾后使用; 4.将喷头插入一侧鼻孔约0.2-0.5cm(确定喷头在鼻腔内即可,避免插入过深),并使瓶口指向与鼻腔成直线,不要触及鼻腔内壁,身体略微前倾,屏住呼吸,用手按住另一侧鼻孔并闭上嘴,快速向下压,直到尽头,将药物移开鼻孔,微微吸气,此为1喷剂量(见“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说明书中装置使用示意图”); 5.喷药结束后,不要立即用鼻孔呼气,呼气时应轻微,避免因用力呼气而导致药液流出鼻腔; 6.喷完15分钟内,避免擤鼻; 7.使用完,将瓶盖盖好; 8.鼻喷雾剂一旦开启使用,最长可使用四周。 如果喷雾器阻塞,可以通过强力的按压启动装置来解除,请不要使用尖锐的物体,因为这会损伤喷雾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改善变应性鼻炎引起的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症状。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多数与本品的抗胆碱能药物特性有关。 本品不良反应: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异常: 常见鼻干燥、鼻衄 偶见鼻痛、鼻部不适、咯血、咽部充血 神经系统异常: 偶见头晕、嗜睡、味觉障碍 胃肠系统异常: 偶见口干、咽干、唇部干燥 眼部的功能性异常: 偶见高眼压 临床研究中苯环喹溴铵组和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抗胆碱能作用 与其他抗胆碱能药物相似,本品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及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患者。 特别注意确保药物不能直接接触眼睛,避免让药物喷雾进入眼内。应告知患者药物进入眼内可能引发或加重闭角型青光眼、眼痛或眼部不适、暂时性视力模糊、与结膜充血所致的红眼有关的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和角膜水肿。一旦发生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有鼻、眼部损伤或手术史及鼻部其他疾病等 本品应慎用于有鼻腔出血现象的患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合并鼻部其他疾病,如急慢性鼻窦炎、鼻中隔偏曲、鼻息肉、鼻部肿瘤的患者,以及过去三个月内有鼻、眼部损伤或手术史的患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心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以及研究者判断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本品应慎用于有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患者。 肾功能损伤 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在肾功能检验中肌酐高于正常参考值上限患者中的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肝功能损伤 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在肝功能检验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高于正常参考值上限1.5倍以上患者中的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严重血液系统疾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无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但是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如头晕、嗜睡和高眼压。因此,在驾驶汽车或操纵机械时应引起注意。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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