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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颗粒
头孢氨苄颗粒

头孢氨苄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氨苄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299

生产企业: 北京优你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颗粒
头孢氨苄颗粒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右旋糖酐70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

主要成份:右旋糖酐70化学结构: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6号菌(Leucnostoo mesenteroides)发酵后生成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制而得。所用辅料:羟丙甲纤维素、氯化钾、氯化钠、依地酸二钠、PH调节剂(氢氧化钠)平均分子量:70000

生产企业

北京优你特药业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299

国药准字H201333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8袋)。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袋)。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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