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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508

生产企业: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凯纷(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螺内酯片
螺内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比洛芬酯,其化学名称为:(±)2-(2-氟-4-联苯基)丙酸-1-乙酰氧基乙酯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9FO4 分子量:330.36 辅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磷酸氢二钠、枸橼酸、注射用水

螺内酯。

生产企业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508

国药准字H410216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每次静脉给予氟比洛芬酯50mg,尽可能缓慢给药(1分钟以上),根据需要使用镇痛泵,必要时可重复应用。并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一般情况下,本品应在不能口服药物或口服药物效果不理想时应用。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

副作用

1.消化道溃疡患者; 2.严重的肝、肾及血液系统功能障碍患者; 3.严重的心衰、高血压患者; 4.对本制剂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5.阿司匹林哮喘,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正在使用依洛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的患者。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禁忌

成分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药理作用

1.严重不良反应:罕见休克、急性肾衰、肾病综合征、胃肠道出血、伴意识障碍的抽搐。 2.在氟比洛芬的其他制剂的研究中还观察到以下严重不良反应: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剥脱性皮炎。 3.一般的不良反应: (1)注射部位:偶见注射部位疼痛及皮下出血; (2)消化系统: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转氨酶升高,偶见腹泻,罕见胃肠出血; (3)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发热,偶见头痛、倦怠、嗜睡、畏寒; (4)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上升、心悸; (5)皮肤: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6)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低下。

注意事项

1.下述患者慎用本药 (1)有消化道溃疡既往史的患者; (2)有出血倾向、血液系统异常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有既往史的患者及高血压患者; (4)有过敏史的患者; (5)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 2.尽量避免与其他的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3.不能用于发热患者的解热和腰痛症患者的镇痛。 4.本品的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不可以肌肉注射。 5.不能经口服药的患者如能口服药物时,应停止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给药。 6.本品应避免长期使用,在不得已需长期使用时,要定期监测血尿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给予减量或停药。 7.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注意患者的情况,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作适当的处理。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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