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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620

生产企业: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辅料请详见说明书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620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1~3岁体重(公斤)10~15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 年龄4~6岁体重(公斤)16~21公斤,一次用量6~7毫升 年龄7~9岁体重(公斤)22~27公斤,一次用量7~9毫升 年龄10~12岁体重(公斤)28~32公斤,一次用量9~10毫升 一日次数: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5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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