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紫溶液
通用名称:甲紫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953
生产企业: 保定市金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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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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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l |
3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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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溶液剂 |
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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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桉油﹑薄荷脑﹑樟脑﹑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状石蜡、香精、叶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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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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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953 |
国药准字Z3302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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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本品用于清凉,止痛,驱风,止痒。本品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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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少量,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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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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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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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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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三岁以下儿童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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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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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三苯甲烷类染料消毒剂,能与微生物酶系统发生氢离子的竞争性对抗,使酶成为无活性的氧化状态,而发挥杀菌作用。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白喉杆菌,以及绿脓杆菌、白念珠菌、表皮癣菌有杀灭作用,对其它革兰阴性菌和抗酸杆菌几乎无作用。本品毒性小,对组织无刺激,且能与坏死组织凝结成保护膜,起收敛作用。有实验报告表明动物全身性(或系统性)吸收甲紫可致癌,有的国家规定甲紫溶液只能用于局部未破损皮肤,严禁内服。但目前国内尚未见有关甲紫致癌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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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2. 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3. 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 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5. 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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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