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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醇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甘露醇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724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7.术前肠道准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甘露醇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D-甘露糖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724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7.术前肠道准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50m1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6)肠道准备。术前4~8小时,10%溶液1000ml于30分钟内口服完毕。2.小儿常用量:(1)利尿。按体重0.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m2,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5g/kg。(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或按体表面积6g/m2,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2.严重失水者。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7.术前肠道准备。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1)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可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尤其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时),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钾血症;(2)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3)大量细胞内液转移至细胞外可致组织脱水,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寒战、发热。3.排尿困难。4.血栓性静脉炎。5.甘露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7.头晕、视力模糊。8.高渗引起口渴。9.渗透性肾病(或称甘露醇肾病),主要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甘露醇引起肾小管液渗透压上升过高,导致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空泡形成。临床上出现尿量减少,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渗透性肾病常见于老年肾血流量减少及低钠、脱水患者。

注意事项

1.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3.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4.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5.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6.下列情况慎用:(1)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2)高钾血症或低钠血症;(3)低血容量,应用后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或使原来低血容量情况被暂时性扩容所掩盖;(4)严重肾功能衰竭而排泄减少使本药在体内积聚,引起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5)对甘露醇不能耐受者。7.给大剂量甘露醇不出现利尿反应,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发生。8.随访检查:(1)血压;(2)肾功能;(3)血电解质浓度,尤其是Na+和K+;(4)尿量。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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