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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103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清肝利胆口服液
清肝利胆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茵陈、金银花、栀子、厚朴、防已。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103

国药准字Z440200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次,10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湿热蕴结肝胆所致的纳呆、胁痛、疲倦、乏力、尿黄、苔腻、脉弦。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有明显的利胆作用;增加胆汁分泌同时也增加胆红素的排出;对四氯化碳中毒小鼠的肝脏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并降低转氨酶(SGPT),对正常小鼠转氨酶(SGPT)没有影响。毒理作用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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