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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利福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888

生产企业: 安徽辉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布地奈德(32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9μg/吸)。辅料为:一水乳糖。

生产企业

安徽辉克药业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AB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0888

注册证号H201604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一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1≤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1.哮喘: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不仅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当需要调节维持剂量时也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联合治疗的剂量超出了复方制剂的范围,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β2-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能长期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对于本品,有两种使用方法:A.维持治疗: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维持治疗: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建议患者任何时候均随身携带另配的快速支气管扩张剂。成年人(18岁和18岁以上):1-2吸/次,一日2次。有些病人可能需要使用量达到4吸/次,一日2次。青少年(12-17岁):1-2吸/次,一日2次。在常规治疗中,当一日2次剂量可有效控制症状时,应逐渐减少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甚至一日一次给予本品。快速支气管扩张剂用量的增加表明潜在病情有所加重,应重新评估哮喘治疗。儿童(6岁和6岁以上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因为本品含有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罗,这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使用信必可都保时也可出现。两药合并使用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未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可在治疗的几天内减弱或消失。下面列出了与布地奈德或福莫特罗相关的不良反应:1.常见(>1/100)-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心血管系统:心悸;骨骼肌肉系统:震颤;呼吸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咽部轻度刺激、咳嗽和声嘶;2.不常见-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骨骼肌肉系统:肌肉痉挛;中枢神经系统:焦虑、躁动、紧张、恶心、眩晕、睡眠紊乱;3.罕见(<1/1000)-皮肤:皮疹、荨麻疹、瘙痒;呼吸道:支气管痉挛;4.十分罕见但其中一些可能很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①布地奈德:精神病学症状如抑郁、行为异常(主要见于儿童)、糖皮质激素全身作用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肾上腺功能低下)、速发和迟发性过敏反应(包括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以及青肿等。②福莫特罗:心绞痛、高血糖症、味觉异常、血压异常。和其他吸入治疗一样,罕见发生反常的支气管痉挛、心房颤动、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等心率失常曾见于其他2-激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信必可都保或同时使用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没有有关孕妇使用的临床资料。关于复方制剂对动物生殖毒性的研究尚未进行。在怀孕期,本品仅被用于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应使用能控制哮喘的最低有效剂量的布地奈德。尚不清楚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能否进入人乳汁。在大鼠,小剂量的福莫特罗在母乳中能检测到。仅在对母亲的预期利益大于对小孩的可能的危险时才可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对12岁以下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完全确定。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成分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一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1≤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1.在停用本品时需要逐渐减少剂量; 2.如果发现治疗无效,或所需剂量超出现行固定的复方剂量,患者应寻求医生帮助。急救用支气管扩张剂的用量增加提示疾病加重,需要重新评价哮喘的 治疗方法。突然或进行性的哮喘症状恶化具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患者需要紧急地评价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需要增加皮质激素治疗或加用全身性抗炎治疗, 例如一个疗程地口服皮质激素,或在有感染时加用抗生素。尚无哮喘急性发作时使用本品的资料。应向病人建议随身携带急救药品; 3.本品不应在疾病加重时开始使用。和其他吸入治疗一样,可发生反常地支气管痉挛现象。在吸入药品后喘鸣立刻加重。如果出现严重反应应重新评价治疗方案并在必要时替代疗法; 4.任何吸入皮质激素都可发生全身作用,特别是在长期使用高剂量时。这些作用在吸入时地发生率要比口服给药低得多。可能的全身作用包括:肾上腺功能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生长迟缓、骨密度下降、白内障和青光眼。所以,吸入皮质激素应调节到最小有效维持剂量是很重要的; 5.对于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的儿童和青少年,不管通过哪种方式给药,都要密切随访其生长状况,并权衡皮质激素治疗的益处和可能造成生长抑制的危险。如果有任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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