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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大山楂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101

生产企业: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聚乙二醇4000散
聚乙二醇4000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生产企业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101

注册证号H201712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动物研究未证实本药有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目前尚无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慎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哺乳期妇女:没有资料显示本品能够进入母乳。本品极少被吸收,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儿童用药:在国外,有已经发表的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的循证医学报告。国内目前尚无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报道。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

成分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肠道溃疡或穿孔患者禁用;3. 严重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4. 肠梗阻患者禁用;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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