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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485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足光散
足光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滑石粉。

生产企业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485

国药准字Z200254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偶有严重性皮炎。

禁忌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药理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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