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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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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凝胶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吲哚美辛凝胶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30224

生产企业: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功能主治: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吲哚美辛凝胶
吲哚美辛凝胶
洛索洛芬钠片
洛索洛芬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1支含吲哚美辛0.35克与l-薄荷醇1.0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洛索洛芬钠60mg。

生产企业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30224

国药准字H200306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用法用量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得超过4次。

1.适应症的①及②时: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2.适应症③时: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一日最多180mg(3片)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副作用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禁忌

成分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药理作用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4)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 (5)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8)哮喘发作: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它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 3.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 4.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 5.本品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 6.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 7.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 3.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 4.请勿用沾有本品的手接触眼睛等粘膜部位。 5.如衣服或被褥沾到本品,应尽快用水或者洗涤剂清洗。 6.请勿与眼睛、装饰用金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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