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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猕猴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370

生产企业: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猕猴桃提取液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370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忌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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