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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猕猴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370

生产企业: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猕猴桃颗粒
猕猴桃颗粒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猕猴桃提取液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370

国药准字Z200553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忌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药理作用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忌服;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过敏体质者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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