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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竹精颗粒
参竹精颗粒

参竹精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参竹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547

生产企业: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功能主治: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精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参竹精颗粒
参竹精颗粒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547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精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精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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