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格列美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672

生产企业: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格列美脲片
格列美脲片
罗格列酮钠片
罗格列酮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本品主要成份是罗格列酮钠。

生产企业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672

国药准字H200413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措施之一。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的保持药物疗效。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诊治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用法用量

起始剂量为每日1mg。如有必要,可增加每日剂量。建议通过定期检测血糖进行剂量调整...

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1.轻中度水肿。文献报道用药治疗时水肿发生率为4.8%,与胰岛素合用时为15.3%。 2.贫血,发生率约为1%,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3.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4.肝功能,临床试验发现轻中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0.2%,与安慰剂组相当,并且为可逆。 5.血脂,服用本品后可观察到患者的血脂指标发生改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否则有伤害胎儿的危险。妊娠期病人必须改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 哺乳 为了防止可能的母乳摄入和可能的儿童伤害,哺乳期妇女禁止服用格列美脲片。如有必要,患者必须改用胰岛素,或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一项在30名儿科2型糖尿病患者(年龄为10-17岁)中评价格列美脲1mg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实验显示平均AUC(0-last)、Cmax和t1/2与之前在成人观察到的结果相似。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应权衡利弊,动物(大鼠)试验表明,本品可移行入乳汁,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毋需因年龄而调整剂量。

成分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措施之一。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的保持药物疗效。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诊治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1.一般罗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2.低血糖症:联合使用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3.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罗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本品应慎用。 5.心脏:对于NYHA标准新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肝脏:适用本品应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活动性肝病的病人不应服用本品治疗。 7.65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