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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片
氧氟沙星片

氧氟沙星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1174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氟沙星片
氧氟沙星片
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氟康唑。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1174

国药准字H200330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隐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0.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1、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钟)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2.隐球菌病。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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