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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02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肝速康胶囊
肝速康胶囊
主要成分

肌苷

齐墩果酸粗品,云芝多糖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502

国药准字Z200434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具有降酶,降浊,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改善代谢障碍,肝病症状及加速肝功能恢复等作用。用于急,慢性,迁延性肝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具有降酶,降浊,调整机体免疫功能,改善代谢障碍,肝病症状及加速肝功能恢复等作用。用于急,慢性,迁延性肝炎。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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