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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麝香壮骨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74024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盐酸伊托必利片
盐酸伊托必利片
主要成分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当归、八角茴香、山柰、冰片、樟脑、薄荷脑等18味。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24

国药准字J201600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三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

副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容易出现副作用,应当进行充分观察,确认出现副作用时,应当慎重给药、减量或停止给药。

成分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本品具多巴胺D2受体阻滞和乙酰胆碱酯酶抑制的双重作用,通过刺激内源性乙酰胆碱释放并抑制其水解而增强胃和十二指肠运动,促进胃排空,并具有中度镇吐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 2、本品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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