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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84034

生产企业: 湖北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开塞露
开塞露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主要成份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生产企业

湖北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84034

国药准字H110211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便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将容器顶端刺破或剪开,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儿童一次半支。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外用无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便秘。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能润滑并刺激肠壁,软化大便,使易于排出。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拔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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