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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咳宁颗粒
宝咳宁颗粒

宝咳宁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宝咳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53031

生产企业: 湖北荆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宝咳宁颗粒
宝咳宁颗粒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炙),陈皮,苦杏仁(去皮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山楂,甘草,牛黄。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湖北荆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53031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偶见轻度胃肠道反应,不影响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 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 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 5.运动员慎用。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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