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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颗粒
肌苷颗粒

肌苷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914

生产企业: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颗粒
肌苷颗粒
转移因子胶囊
转移因子胶囊
主要成分

肌苷,辅料为:淀粉,蔗糖。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中提取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等。

生产企业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914

国药准字H200133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口服。建议:3~6mg/次,2~3次/日。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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