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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799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防风、金银花、山查、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799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服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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