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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尿嘧啶片
氟尿嘧啶片

氟尿嘧啶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氟尿嘧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446

生产企业: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尿嘧啶片
氟尿嘧啶片
盐酸西替利嗪片
盐酸西替利嗪片
主要成分

氟尿嘧啶。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西替利嗪。化学名称:(±)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分子式:C21H25CIN2O3·2HCI分子量:461.81

生产企业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446

国药准字H201033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推荐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成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 由于症状通常在晚间出现而服药,故建议可在晚餐期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此药。 若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6-12岁的儿童:每日一次10mg或每次5mg,每日2次。 2-6岁的儿童:每日一次5mg或每次2.5mg,每日2次。 1-2岁的儿童:建议1-2岁的儿童服用滴剂,早上和晚上各服用0.25ml(2.5mg,约5滴)。 1岁以下的儿童:虽然有6个月以上到1岁的婴儿服用西替利嗪的临床数据,但是相关评估尚未完全结束,如需使用,请服用滴剂产品,谨遵医嘱。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口服片剂: 1片=10mg 1/2片

副作用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试验中,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安慰剂相似。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服用,同样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肝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人用法与用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0.8g/L),但是必须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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