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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272

生产企业: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同欣 (利巴韦林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272

国药准字H109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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