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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拉定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55

生产企业: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头孢拉定。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生产企业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55

国药准字H440237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按每公斤体重一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或12小时等量分次服用,严重病例可增至每公斤体重一日75mg~100mg。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禁用。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假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头晕、胸闷、念珠菌阴道炎及过敏反应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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