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通用名称:清火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145
生产企业: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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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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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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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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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氨曲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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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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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45 |
国药准字H2006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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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及烧伤﹑溃疡等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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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1.静脉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适当输液(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 2.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 3.肌内注射:成人: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4.尿路感染:0.5g或1g,间隔8或12小时。 5.中重度感染:1g或2g,间隔8或12小时。 6.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2g,6或8小时。 7.病人单次剂量大于1g或患败血症、其他全身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应静脉给药,最高剂量每日8g。 8.病人有短暂或持续肾功能减退时:宜根据肾功能情况,酌情减量:(1)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30ml/(min·1.73m2)的肾功能损害者,首次用量1g或2g,以后用量减半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1.73m2),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肾功能严重衰竭者,首次用量0.5g、1g或2g,维持量为首次剂量的1/4,间隔时间为6、8或12小时。(2)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维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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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腹泻、胃痛、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不良反应较少见,全身性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1.3%或略低,包括消化道反应,常见为恶心﹑呕吐﹑腹泻及皮肤过敏反应。2.白血球计数降低﹑血小板减少﹑难辨梭菌腹泻﹑胃肠出血﹑剥脱性皮炎﹑低血压﹑一过性心电图变化﹑肝胆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肌肉疼痛等较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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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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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氨曲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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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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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其对胎儿无影响﹑无毒性和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仍然仅在必要时方可使用。2.可经乳汁分泌,浓度不及母体血药浓度的1%,哺乳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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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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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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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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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用药剂量应按其肾功能减退情况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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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见,全身性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1.3%或略低,包括消化道反应,常见为恶心、呕吐、腹泻及皮肤过敏反应。白血球计数降低、血小板减少、难辩梭菌腹泻、胃肠出血、剥脱性皮炎、低血压、一过性心电图变化、肝胆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肌肉疼痛等较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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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腹泻、胃痛、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过敏体质及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有过敏反应者慎用。2.可与氯霉素磷酸酯、硫酸庆大霉素、硫酸妥布霉素、头孢唑啉钠、氨苄青霉素钠联合使用,但和萘呋西林、头孢拉定、甲硝唑有配伍禁忌。3.使用前,请详阅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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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