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黄口服液
通用名称:银黄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946
生产企业: 四川自豪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2.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5g(25万单位)(糖衣) |
|
|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金银花﹑黄芩。 |
主要成份四环素。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46 |
国药准字H2302071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2.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1.本品可用于敏感微生物所致的下列疾病:|(1)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 支原体属感染。|(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 回归热。|(5) 布鲁菌病。|(6) 霍乱。|(7) 兔热病。|(8) 鼠疫。|(9) 软下疳。|(10) 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片),每6小时1次。|2.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
| 不良反应 |
银黄注射液临床应用,有个别病例发生过敏反应,极少数可出现过敏性休克,但口服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未明确。 |
1.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2.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
|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
|
|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
| 药理作用 |
抑菌,抗炎,抗变态反应等作用。1.抗菌:体外抗菌试验表明,银黄含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A群链球菌及肺炎球菌均有抑制作用。 MIC分别为银黄含片 5mg/ml、5mg/ml、10mg/ml及 20mg/ml。体内抗菌试验:小鼠按银黄含片2.6g/kg、5.2g/kg、10.4g/kg灌胃给药,每日一次,连续三日。于给药的第二天用A群链球菌悬液腹腔注射0.5ml(约75万CFU)感染动物,感染18小时后开始观察存活情况,各组与生理盐水组均有显著差异。2. 抗炎:(1)对小鼠灌服不同剂量的银黄片(0.98g/kg、3.9g/kg、15.6g/kg)连续三日后,用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与生理盐水组比较,给药组有明显的抗炎消肿作用。(2)对大鼠灌服不同剂量的银黄含片(1.6g/kg、3.3g/kg、6.6g/kg)连续三日后,用蛋清致大鼠足跖肿胀,观察致炎后0.5-4小时肉的肿胀抑制情况,给药组有明显抑制大鼠足跖肿胀作用,与生理盐水组差异显著。(3)对大鼠灌服不同剂量的银黄含片(剂量同上)连续三日后,用角叉菜胶致足跖肿胀,观察致炎后1-24小时内肿胀抑制情况,各剂量组均有抗角叉菜胶致炎的作用,大、中剂量组作用明显和持久,与生理盐水组差异显著。3.抗变态反应:黄芩具有特异性升高肺和支气管的cAMP水平,抑制抗原与IgE结合,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胺而成为较好的抗变态反应剂,能抑制由同种及异种抗体所引起的被动变态反应。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各种四环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1) 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 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1) 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 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减量应用。|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