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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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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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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
通用名称: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
批准文号:H20130275
生产企业: Pfizer Italia S.r.l.
功能主治: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苹果酸舒尼替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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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Pfizer Italia S.r.l.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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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275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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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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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胃肠间质瘤和晚期肾细胞癌的推荐剂量是50mg,每日一次,口服;服药4周,停药...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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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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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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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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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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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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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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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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