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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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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蓝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63020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复方鱼腥草合剂
复方鱼腥草合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倍他环糊精、阿司帕坦、糊精、硬脂酸镁。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20

国药准字Z200261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大量服用可能对肝肾功能造成影响。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大量服用可能对肝肾功能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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