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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神宝颗粒
安神宝颗粒

安神宝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安神宝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202

生产企业: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益精,养心安神。用于失眠健忘,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安神宝颗粒
安神宝颗粒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酸枣仁、枸杞子、北合欢。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生产企业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202

国药准字H310213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肾益精,养心安神。用于失眠健忘,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副作用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补肾益精,养心安神。用于失眠健忘,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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