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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妥英钠片
苯妥英钠片

苯妥英钠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苯妥英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0034

生产企业: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癫癎持续状态,三叉神经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苯妥英钠片
苯妥英钠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主要成分

苯妥英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生产企业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0034

国药准字J201501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癫癎持续状态,三叉神经痛等。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用法用量

1.抗癫癎。成人:每日25~3mg,开始时1mg,每日二次,1~3周内增加至25~3mg,分三次口服,极量一次3mg,一日5mg。小儿:开始每日5mg/kg,分2~3次服用,按需调整,以每日不超过25mg为度。维持量为4~8mg/kg或按体表面积25mg/m2,分2~3次服用。2.抗心律失常。成人:1~3mg,一次服或分2~3次服用,或第一日1~15mg/kg,第2~4日7.5~1mg/kg,维持量2~6mg/kg。小儿:开始按体重5mg/kg,分2~3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每日量不超过3mg,维持量4~8mg/kg,或按体表面积25mg/m2,分2~3次口服。3.胶原酶合成抑制剂。成人:开始每日2~3mg/kg分2次服用,在2~3周内,增加到患者能够耐受的用量,血药浓度至少达8μ;g/ml。一般每日1~3mg。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2.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

副作用

禁用、对乙内酰脲类药有过敏史或阿斯综合征、Ⅱ~Ⅲ度房室阻滞,窦房结阻滞、窦性心动过缓等心功能损害者。

国外文献报道,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撤药反应,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发生撤药反应,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 对本品的撤药反应还没有进行系统评价,已经观察到西酞普兰的撤药反应,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 在国外开展的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本品下列不良反应的发生明显多于安慰剂,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 下列为SSRI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 代谢和营养-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眼部-视觉异常 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食欲缺乏 全身症状-失眠、头晕、疲乏、困倦和过敏反应 肝胆系统-肝脏功能检查异常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和肌痛 神经系统-癫痫发作、震颤、运动障碍、5-羟色胺综合征 精神病性障碍-幻觉、躁狂、意识混乱、激越、焦虑、人格改变、惊恐发作、神经质 肾脏和泌尿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了其致畸效应,未发现畸形发生率增加。对人体的危险性尚不清楚,因而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如有临床需要,只有在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2.哺乳期妇女: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行为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意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进行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行为。老年用药: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参见【用法用量】。

成分

适用于治疗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癫癎持续状态,三叉神经痛等。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药理作用

本品副作用小,常见齿龈增生,儿童发生率高,应加强口腔卫生和按摩齿龈。长期服用后或血药浓度达3μg/ml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甚至胃炎,饭后服用可减轻。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常见眩晕、头痛,严重时可引起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语言不清和意识模糊,调整剂量或停药可消失;较少见的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晕、失眠、一过性神经质、颤搐、舞蹈症、肌张力不全、震颤、扑翼样震颤等。

注意事项

1.对乙内酰脲类中一种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有酶诱导作用,可对某些诊断产生干扰,如地塞米松试验,甲状腺功能试验,使血清碱性磷酸酶、谷丙转氨酶、血糖浓度升高;3.用药期间需检查血象,肝功能、血钙、口腔、脑电图、甲状腺功能并经常随访血药浓度,防止毒性反应;其妊娠期每月测定一次、产后每周测定一次血药浓度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4.下列情况应慎用:嗜酒,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贫血,增加严重感染的危险性;心血管病(尤其老人);糖尿病,可能升高血糖;肝肾功能损害,改变本药的代谢和排泄;甲状腺功能异常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 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在持续治疗两周后会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癫痫发作: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 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糖尿病: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自杀;通常在SSRI类药物治疗的初期可能会增加自杀的风险,这个时期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非常重要。 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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