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宝胶囊
通用名称:肾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387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
功能主治:调和阴阳,温阳补肾,安神固精,扶正固本。用于阳痿、遗精、腰腿酸痛、精神不振、夜尿频多、畏寒怕冷,妇女月经过多,白带清稀诸症 。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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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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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7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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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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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蛇床子、川芎、菟丝子、补骨酯、茯苓、红参、小茴香、五味子、金樱子、白术、当归、覆盆子、制何首乌、车前子、熟地黄、枸杞子、山药、淫羊藿、葫芦巴、黄芪、肉苁蓉、炙甘草 。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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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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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87 |
国药准字H130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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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调和阴阳,温阳补肾,安神固精,扶正固本。用于阳痿、遗精、腰腿酸痛、精神不振、夜尿频多、畏寒怕冷,妇女月经过多,白带清稀诸症 。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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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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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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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儿童禁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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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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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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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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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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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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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