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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925

生产企业: 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MG。辅料为:山梨醇溶液、聚乙二醇、丙二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糖精钠、柠檬酸钠、叔丁对甲氧酚、色素、香蕉香精、蒸馏水。

生产企业

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25

国药准字H310223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药理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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