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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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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宁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咳喘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470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喘宁颗粒
咳喘宁颗粒
诺氟沙星滴眼液
诺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本品主要成份诺氟沙星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470

国药准字H37022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沙眼,泪囊炎及眼睑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微一过性局部刺激,如刺痛、痒、异物感等。

禁忌

成分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沙眼,泪囊炎及眼睑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广谱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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