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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梅苏丸

梅苏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梅苏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448

生产企业: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梅苏丸
梅苏丸
小金丸
小金丸
主要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生产企业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448

国药准字Z420210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 2.本品含制草乌,不可久服。 3.本品含有醋乳香、醋没药、胃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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