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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411

生产企业: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慢性肝炎有明显活动性患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促肝细胞生长素颗粒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促肝细胞生长素。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糖。

生产企业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创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411

国药准字H410232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慢性肝炎有明显活动性患者的辅助治疗。

本品能直接透过细胞膜进入体细胞,活化丙酮酸氧化酶类,从而使处于低能缺氧状态下的细胞能继续顺利进行代谢,并参与人体能量代谢与蛋白质的合成。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0~15g,每日3次,三个月为1疗程,可服用2~4个疗程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主要用于慢性肝炎有明显活动性患者的辅助治疗。

本品能直接透过细胞膜进入体细胞,活化丙酮酸氧化酶类,从而使处于低能缺氧状态下的细胞能继续顺利进行代谢,并参与人体能量代谢与蛋白质的合成。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极易吸潮,开包即服。 2、用药期间注意观察肝功能和血清甲胎蛋白(AFP)的改变。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慢性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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