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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莫地平胶囊
尼莫地平胶囊

尼莫地平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尼莫地平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109

生产企业: 回音必集团浙江齐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选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尼莫地平胶囊
尼莫地平胶囊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g。辅料为:预胶化淀粉、糊精、羟丙甲纤维素、硫脲、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碳酸钙、十二烷基硫酸钠。

生产企业

回音必集团浙江齐齐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109

国药准字H44021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选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除非特殊处方,否则推荐采用下述用法用量: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治疗5~14天,继以尼莫地平胶囊,每次60mg(3粒),每日6次,服用7天,少量水送服完整胶囊,与饭时无。连续服药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减量或中断治疗。严重的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的降低和代谢消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2、老年性脑功能障碍:除非特殊处方,推荐剂量为每次30mg,每日3次。少量水送服,与饭时无关。口服尼莫地平胶囊治疗数月后,必须重新评价是否仍存在治疗的适应症。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副作用

1、长期使用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卡马西平会显著降低口服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所以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和这些抗癫痫药同时服用。2、若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肝功能严重不良(如肝硬化)的患者禁用尼莫地平。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选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到目前为止所观察到的尼莫地平胶囊的副作用如下所示: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2、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3、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4、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5、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6、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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