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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鼻液
利巴韦林滴鼻液

利巴韦林滴鼻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滴鼻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327

生产企业: 江西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鼻液
利巴韦林滴鼻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江西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327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注意事项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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