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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西汀注射液
长春西汀注射液

长春西汀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长春西汀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192

生产企业: 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长春西汀注射液
长春西汀注射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长春西汀。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92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以后根据病情可增至每天30mg。可用本品20─30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内,缓慢滴注(滴注速度不能超过80滴/分钟)。配置好的输液须在3小时内使用。静滴治疗后,推荐口服长春西汀片继续治疗。肝、肾疾病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急性期,颅内出血后尚未完全止血者禁用; 3.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寻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2.精神神经系统:可能出现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头痛、眩晕,乏力和出汗,偶尔出现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胃灼热和口干,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循环系统:主要是血压下降,潮红,静脉炎。有时可出现头昏等症状。偶可出现ST段压低,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和期前收缩,由于它们的发生不定期,所以与本品治疗的关系仍未确证。 5.血液: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 6.肝脏: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出现碱性磷酸酶升高等。 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肌肉注射,未经稀释不可静脉使用。 2.不可用含氨基酸的输液稀释。 3.体外溶血试验结果提示:长春西汀浓度超过0.06mg/ml出现溶血。 4.该注射液与肝素不相容,故建议两者不要在同一注射器中混合,但可以同时进行抗凝治疗。 5.如与抗心律失常药联用,或有颅内压升高,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综合症时,应全面权衡应用本品的利益风险。对QT间期延长综合症或伴随药物治疗引起的QT间期延长的病例建议进行心电图监控。 6.由于本注射液中含山梨醇(80mg/ml),糖尿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控制血糖水平,对果糖不耐受或1,6-二磷酸果糖酶缺乏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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