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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利福昔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047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047

国药准字H6102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0.2g(2片),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1,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代谢/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者均低于1%。4,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5,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注意事项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赶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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