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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硝苯地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634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苯地平片
硝苯地平片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氢氯噻嗪12.5mg。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634

国药准字H20100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用法用量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

奥美沙坦酯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1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对老年患者、中度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12.5-50mg,每日1次。 通常在采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单组分治疗无法获得满意的疗效之后再开始使用复方治疗。 复傲坦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复傲坦剂量应个体化。基于降压效果,剂量可以2-4周的间隔期作调整。在剂量范围10mg/12.5mg至40mg/25mg之间,复傲坦抗高血压的效果与给药剂量呈相关性。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降压作用在1周内起效,4周时达降压效果。 复傲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采用复傲坦常规剂量治疗。有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髓袢利尿剂将优于噻嗪类利尿剂,因此不推荐使用复傲坦。 肝功能损害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副作用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通过1243例高血压患者评价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安全性。复傲坦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由不良事件引起的临床试验退出率也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发生率大于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恶心、高尿酸血症、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发生率>2%,但相似于或低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和尿路感染。 在对照或开放的试验中,无论是否归因于药物治疗,超过1200例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其它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事件包括:胸痛、背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腹泻、SGOT升高、GGT升高、SGPT升高、高脂血症、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糖血症、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咳嗽、皮疹和血尿。 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1243例患者中,报道有2例面部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曾有血管性水肿的报道。 奥美沙坦酯: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在对照或开放试验中,超过3100位接受奥美沙坦酯单一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发生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见【注意事项】之胎儿毒性)。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血中,也可以经母乳分泌。因为它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曾在子宫内暴露于本品的新生儿:如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则进行维持和肾血流灌注治疗,可使用换血疗法或透析来逆转低血压或作为肾功能障碍的替代疗法。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老年(≥65岁)受试者的样本量不足以确定他们对药物反应是否和年轻成人患者不同。一些相关的临床试验也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不同。考虑到老年人肝、肾或心脏功能衰退的可能性较大和伴随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通常对于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一般以低剂量开始。奥美沙坦和氢氯噻嗪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受损的患

成分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药理作用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注意事项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4.外周水肿。10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全世界已有若干文献报道了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患者的相关病例。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的报道,推测是由于胎儿机能下降引起的。此种情况下的羊水过少与胎儿肢体挛缩、颅面畸形以及肺部发育不全有关。也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 只是在妊娠早期的子宫内药物暴露未发现会造成上述不良事件。如果胚胎或胎儿仅在妊娠早期暴露于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应将该信息向其母亲说明。尽管如此,当患者开始妊娠,医生应让患者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极少情况下(可能小于千分之一),无法找到作用于RAS的替代药物。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孕妇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当发现羊水过少,除非为了拯救孕妇的生命,应停止使用复傲坦。根据妊娠周数,适当进行宫缩应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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