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醇滴眼液
通用名称:聚乙烯醇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930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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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瑞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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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8ml:11.2mg*15支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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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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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聚乙烯醇。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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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微黏稠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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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国药准字H15020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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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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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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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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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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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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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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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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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和成膜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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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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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