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参鞭酒
通用名称:鹿茸参鞭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218
生产企业: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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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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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0ml |
0.25g*15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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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酒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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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鹿茸、鹿鞭、广狗鞭、黄芪、巴戟天、肉苁蓉、熟地黄、枸杞子、当归(炒)、白芍等19味。 |
鹿茸 60g ,熟地黄 100g, 狗肾 60g, 锁阳 80g, 羊肾 60g, 菟丝子 80g ,山药 100g ,何首乌 100g, 槐米 50g ,巴戟天 50g ,枸杞子 100g ,肉苁蓉 80g, 黄精 80g, 黄芪 80g ,狗脊 50g, 补骨脂 7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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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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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18 |
国药准字Z1402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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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 |
补血养血,助肾壮阳,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阳萎早泄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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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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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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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忌服,儿童禁用。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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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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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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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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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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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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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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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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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该药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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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