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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安神丸
琥珀安神丸

琥珀安神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琥珀安神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672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琥珀安神丸
琥珀安神丸
十全大补丸
十全大补丸
主要成分

地黄、当归、柏子仁(霜)、酸枣仁(炒)、天冬、麦冬、五味子、大枣(去核)、人参、茯苓、丹参、远志、玄参、甘草(蜜炙)、南蛇藤果、桔梗、琥珀、龙骨。辅料为:蜂蜜。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672

国药准字Z220205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丸,日2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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