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片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27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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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司空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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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8片 |
0.3g*18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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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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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精氨酸布洛芬 |
断血流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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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红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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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27 |
国药准字Z340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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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凉血止血。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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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0.2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2克(1片),一日3~4次。0.4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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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
临床上极少数病人有胃部不适感觉,减量或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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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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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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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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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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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收缩血管:对多种离体动、静脉血管条有明显收缩作用,可提高血管收缩能力;对离体与在体血管灌流亦表明,其收缩血管作用非常明显。2.改善血管壁功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对磷酸组胺所致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明显作用。3.促进血小板粘附与聚集:体内给药和体外试验均有明显促血小板聚集、使聚集强度增大、聚集平均速度加快、解聚减慢作用;使血小板粘附率明显增加。4.增强血栓形成:可使体外血栓长度增长,血栓干重显著增加。5.增强子宫肌的收缩力:对离体和在体子宫均可明显增强其收缩力,使子宫肌张力提高。6.抗菌、消炎作用:对蛋白性及甲醛性关节肿、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壳炎症、组胺引起的小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有抑制作用。在一定浓度下,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大肠杆菌具有一定的抑菌作用。故对防止伤口感染有一定意义。7.断血流片浸膏粉小鼠LD50为14.6±2.4g/kg;长期毒性试验,未见中毒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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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药时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不属治疗大出血的药物,临床出现大出血者注意综合救治措施的实施。3.本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服用,不得任意改变服药量和服药次数。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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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