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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螺酮炔雌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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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螺酮炔雌醇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通用名称:屈螺酮炔雌醇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71071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功能主治:女性避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屈螺酮炔雌醇片
屈螺酮炔雌醇片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屈螺酮3mg和炔雌醇0.03mg。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1071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女性避孕。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女性避孕。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在开始服用或重新开始服用本品之前,应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且必须排除妊娠。应按照[禁忌]和[注意事项]的指导,进行全面的体检,重点包括血压、乳腺、腹部和盆腔器官,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使用者也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照说明书上的建议使用。后续定期检查的内容和频率,应根据医师的建议和指导,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应注意,目前尚没有一种避孕方法可以达到100%避孕有效。此外,口服避孕药不能防止艾滋病毒感染和其他性传播疾病。2.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板药前还不会结束。3.有下列情况者慎用。且如果有下列情况/危险因素存在,服用者应在服药前咨询医师。如第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危险因素或有加重、 恶化的表现,服用者也应咨询医师。(1)循环系统疾病a)流行病学的研究已经表明,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与动、静脉血栓形成以及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和脑血管事件的危险性增加有关。这些事件的发生罕见。使用第一年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的危险性最高。在开始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再次(停药间隔期持续4周或更长时间)使用相同或不同的复方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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