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66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力夫康

规格

37.5mg*18袋

15g

剂型

颗粒剂

膏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66

国药准字H201734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1. 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mg,一日3次)。2. 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外用。本品适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消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但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膜炎。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3.痤疮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没有本品用于孕妇的充足数据,对动物的研究证明有一定生殖毒性,但对人体的危险未知。因此,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

未足月婴儿慎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咨询医生。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本品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2.本品对金黄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m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ml。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注意事项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

药物相互作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资讯

更多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资讯

更多
微信客服二维码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18296111718